所谓“平天下在治其国”者: 上老老而民兴孝, 上长长而民兴弟, 上恤孤而民不倍, 是以君子有挈矩之道也。 所恶于上,毋以使下; 所恶于下,毋以事上; 所恶于前,毋以先后; 所恶于后,毋以从前; 所恶于右,毋以交于左; 所恶于左,毋以交于右。 此之谓挈矩之道。